日期:2012-07-12浏览:1876次
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试,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,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也应保持稳定在接近正常值。
1、化整误差的消除—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。
2、净重值的允许误差—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,预置皮重值除外。
3、误差分配—对电子吊秤各模块单独测试时,应按JJG555-1996中4.4.4规定进行误差分配。
4、检定时的测试—提交测试的吊钩称应进行整机测试。
5、称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—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,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,应不大于该称量的允许误差。
5、 重复性—对同一载荷,多次称重结果之差,应不大于该称量的允许误差的值。 7、 旋转—载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º范围内旋转任意角度,示值误差均应符合5.1.1的规定。
8、偏载—多悬吊点的电子吊秤应符合JJG555-1996中4.5.2的规定。
9、多指示装置—电子吊秤的不同指示装置与打印装置之间示值之差应为零。
10、检定标准器—检定电子吊钩称用的标准器的误差,应不大于吊钩称相应称量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。标准砝码的替代,应符合JJG555-1996中5.6.2规定。
11、鉴别力—在处于平衡状态的吊钩称的吊钩或其他承载器上轻缓地放上或取走1.4e的砝码时,原来的示值应不变。
12、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—吊钩称应在满足6.1、6.2、6.4、6.5.3的要求。
13、温度—如果在产品说明书中没有没有特殊的工作温度,则电子吊钩称应在-10~40ºC温度范围内保持其计量性能。特殊的工作温度范围不得小于30º
保持吊钩称计量方法:
电子吊钩称在使用前,应将相应的电池装入秤体和手持器中
避免吊钩称受剧烈扳动和碰撞
不得随意拆却电子吊钩秤上的零部件
上一篇:地磅数字跳变维修小技巧
下一篇: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如何确定?
上海佳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(www.lecugy.com)主营:电子天平,电子汽车衡,防爆电子秤,电子吊秤,地磅,砝码,称重传感器,称重仪表,测试仪
传真:021-67768220
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浜路501弄6-316
Copyright © 2019 上海佳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备案号:沪ICP备11001022号-5 管理登陆 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 GoogleSitemap
上海佳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提供:地磅传感器,汽车衡传感器,汽车衡维修,称重显示器等产品
|